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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以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经取得了许多成绩,也总结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物业管理行业总体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创新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地提升,行业地位也逐渐确立和得到广泛认同。但是具体来讲,物业管理中还有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物业服务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也因此被阻碍,业主的权益也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中到底应当充当何种角色,采取什么样的行为也引起了媒体、学者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的方法,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对物业管理的了解程度、业主的维权意识、物业管理队伍素质、物业管理费等维度分析西安市长安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探讨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角色和行为。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政府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行为缺失是物业管理诸多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例如,政府对住宅小区缺失物业系统化的管理、政府没有对物业服行为制度进行完善、政府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缺失管理主体引导性、政府缺乏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协调能力、住宅小区物业费受政府限制过紧等问题,进而提出了构建完善科学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科学指导下积极扶持住宅小区民主管理组织发展、构建政府监督体制下的多元主体监督机制等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