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后婚房居住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ouqiuhe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攀升,对婚姻住房的处理已成为离婚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为了更好地平衡离婚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解决因婚房分配问题而产生的矛盾,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规定了婚房居住权制度。而我国仅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中提到过“房屋居住权”由于定性模糊,具体制度的缺位,该条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中备受争议,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理应借鉴其他国家有关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规定,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对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设立条件、取得方式、权利内容、权利丧失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使该项权利内容趋于合理,更符合婚姻法呵护婚姻、稳定家庭的立法目的。本文首先从探讨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含义着手,分析了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和价值,并通过比较法考察了国外有关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全面、正确的认识该制度的重要作用。其次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对我国有关离婚后房屋居住权的规定进行理性的分析,提出了该规定在实践中存在适用范围小、缺乏操作性、保护不足的现状,结合实际案例,论证了我国设立离婚后婚房居住权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最后通过借鉴国外有关离婚后婚房居住权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国的离婚后婚房居住权提出了具体制度设计。
其他文献
田振国教授为国家级名中医,辽宁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著名肛肠科专家、亦是国家局级重点学科中医肛肠学学科带头人,从事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四十余载,对于溃疡性结肠炎
借鉴电子银行反洗钱国际经验,商业银行应完善反洗钱规章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构建黑名单检索系统,深化与国内国际金融同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反洗钱培训及专业团队建设,持
21世纪进入了“银色浪潮”时代,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个热门的社会问题。文章从消费市场和人力资源两方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潜在资源开发进行分析,提出全面开发老年人消费市场价
在国家日趋严厉的土地调整政策背景下,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始如火如荼地推进"三旧"改造,以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持经济社会城市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然而,以"城中村"为代表的旧村
我国是古代世界青铜合金技术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十年来,国内外学者进行了许多研究,并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其中工作开展得较早的,日本学者有近重真澄[1]、道野鹤松等人,我国学者
采用聚乙烯醇-海藻酸钠(PVA-SA)凝胶包埋水华鱼腥藻与活性炭混合物,对比水华鱼腥藻在包埋、吸附以及悬浮状态下对模拟废水中氨氮的去除效果,同时探讨固定化对水华鱼腥藻生长
围绝经期崩漏是中医妇科疑难病证之一,好发于妇女卵巢功能开始衰退(一般始于40岁)直至绝经时期,症见经血量多或长期反复出血,是月经周期、经期、经量失调的疾病,严重者可引起贫血、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企业的发展,会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步伐,而农业企业的发展,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成长烦恼”特别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在已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