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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一种文化原生态,“草根文化”以其特有的存在方式存在于中国社会中,有着特定的群体——“草根阶层”,并且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本论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综合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结合个案分析,对“草根文化”的缘起、结构、功能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草根”、文化、“草根”阶层的概念界定入手,分析了“草根文化”产生的原因,建构草根文化的主体、客体,概括了“草根文化”自身的特点,并在与大众文化、精英文化相比较基础上,对这一文化做出了定义,即,“草根文化”是植根于民间,包含了现实而具有特色的哲学思想、内容形式和传播渠道,并综合地反映了“草根阶层”现实意志和思想意识的文化体系。结合中国现状,将草根文化分为两种形式:乡村“草根文化”和城市“草根文化”。第二部分分别介绍了两种形式的“草根文化”。乡村中的“草根文化”以山东胶东一带特有的“草根文化”为典型,初步分析了“草根文化”在乡村中的形成、特点以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城市中的“草根文化”以市民社会、市民阶层为分析主体,考察了“草根文化”在城市中产生的原因,表现以及与市民社会的互动。第三部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分析了“草根文化”正负两个方面的社会功能。第四部分在对“草根文化”社会功能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草根文化”及其社会功能的对策。论文的新意之处在于从哲学的视角分析“草根文化”及其社会功能,并结合个案研究,较为深入探讨了乡村和城市两种“草根文化”的形态与功能。论文既从一个侧面拓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领域,又对优化“草根文化”及其功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