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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规定是欠缺的,而且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过于笼统,致使司法实践中的罪名变更问题遭到诸多非议,究竟这一问题是否具备合理合法的基础,在理论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主要从法院变更起诉罪名问题的涵义、缘起入手,采用实证考察和比较研究的方法,融理论探索与实务辨析于一体,重点围绕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基础理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现行法律制度规定、我国的现状、存在的价值等问题,对现存条件下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一些构想。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情况,包括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涵义、法院变更起诉罪名与公诉变更的区别、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缘起等,主要对众多学者关于引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诱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概括总结,以期对法院变更起诉罪名有宏观的了解。第二部分从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理论基础入手进行了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理论探索,分别以审判权和公诉权、刑事诉讼构造理论、诉讼客体理论为视角进行全方位的论证解析,以便我们对法院变更指控罪名这一问题有一个更清晰、透彻、全面地直观认识。第三部分介绍了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立法规定。该部分介绍了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对法院审理范围以及变更控诉罪名的权限的明确规定,以期对建构我国的变更罪名体系和制度有所启发。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现状及评析。其中包括立法和司法现状,以及对这一问题引发的理论争议和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利弊评析,主要以控审分离原则、法院的中立裁判权、被告人的辩护权等为重点进行探析。第五部分阐述了我国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价值基础与制度完善。笔者针对我国当前的立法司法现状,从法理学上论证了其存在的价值基础,并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些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