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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打假人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而产生,发展到今日,他们已变成职业化群体,分布在行政监管部门监管的各个领域。职业打假行为在行政和司法实践中逐渐凸显出负面影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此采取收紧政策,对其进行规制,各大企业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危机管理也一度成为研究的热门话题。现今各个领域对其应对和规制的研究已渐有成效,但新《广告法》实施之后,职业打假再次爆发,打破了过往的平衡状态。作为行政主管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任务繁重,疲于应对。因此,对职业打假行为在全新背景下提出新的应对之策,有着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基于新的研究目的,在理论建构基础上,本文采取市场监督管理理论和政府治理理论作为理论依据,通过查阅文献、定性分析、案例研究等研究方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函[2017]181号《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的最新文件精神,定义了职业打假行为,将其分类,继而确定了本文研究对象,并对职业打假行为发展过程进行阐述。通过工作实践归纳总结了新《广告法》背景下职业打假行为的特点,其中包括以虚假广告为打假对象、以移动互联网为打假重点、以大众媒介和医疗机构为打假新平台、职业打假行为群体化与模式化、滥用法律手段实施打假等。之后通过思想观念、法律制度、机构体系、方式方法、相关程序等五个方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重点剖析了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应对方式不适应现实需求,法律滞后带来应对困境,应对程序不尽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与诉讼答辩存在瑕疵,行政指导作用相对薄弱等。据此提出转变职业打假行为应对方式,完善职业打假行为应对法律和程序,借助司法力量应对职业打假行为,协助职业打假人转变职业,发挥多元主体共治作用等有效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建议,提倡广告行业自律,促进普通消费者参与监督,建议消协设立职业打假人信息库,从源头上削减职业打假投诉举报发生的几率,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并为违法打假行为向合法转化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