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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是一个社会重要的经济结构组成部份,公司在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得兼顾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小股东的权益。从股东力量对比及义务的承担而言,小股东均处于不利之境地。同时,在追求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方面,小股东及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出现关联交易时两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笔者从“资本民主”与“个体民主、弱势保护”之间力求完善对小股东权益的全面保护,通过分析关联交易与公司僵局的主要动机与手段、危害及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从公司内部层面上对关联交易和公司僵局中有损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规制,使小股东的各种利益与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社会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