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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二十世纪末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从而揭开了中国社会现代法治进程的序幕.这一治国方略的提出有其深刻的背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的统一,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它既涵盖了人类社会现代法治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又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中国社会现代法治进程内在规律的反映,有其特定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法律至上"观念植根于中国全社会,有赖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赖于依宪治国,有赖于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运行机制,有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将推动中国社会现代法治文明进程,最终将使中国社会完成从"人治"向"法治"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