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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来看,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立国之初。尽管各国的称谓和内容等外在形式并不完全相同,但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点,那就是对于“依法行政”精神的确立,标志着中世纪时代“人治政府”的结束,也标志着近代社会“法治政府”的开始。坚持依法行政对保证国家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法律公正,使行政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一切行政管理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有统一标准和程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把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纳入法制轨道,使行政管理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凡是必须行政机关实施的,都明确其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某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家法律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最基层的并直接运用法律和规章去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活动的行政主体,因此完善县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尤其重要。 对此,本研究通过认真归纳和分析已有的相关文献,对我国县级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特点及其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发展及完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义和影响,提出了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在制定、执行以及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的对策,从而为完善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体制提供科学的参考。根据以上研究思路,本研究以县级政府机构为对象,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完善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部分首先对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及基本要求进行了论述。指出县级政府直接管理地方的社会事务和地方的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县级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增强其行政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样才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矛盾冲突,才能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并且指出要保证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顺利推进,应对其行政主体、行政公正、监督和司法保障制度、行政行为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部分对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我国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行政特权思想意识仍旧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人情关系现象严重;行政执法中重视实体、忽视程序;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主体有用权力逐利的价值的取向;人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规范性文件存在不规范现象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仍然较低等。存在这些问题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依法行政的决策机制缺乏制度保障;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相对落后,人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更多的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来看待和解决问题;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和范围还很不够;我国县级政府实际的行政能力建设中,在具体的管理制度与工作要求等方面还存在较多不适应的地方;县级政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高以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等。 第三部分是对策分析。在对其问题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发展和完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首先要明确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以明确工作的目标;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的考评和奖罚制度,进行决策的调整和完善,建立起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其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各方面法制监督主体的建设。再者完善县级政府机构各监督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县级政府的审计监督;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