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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其公平、正义功能的有效手段,在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令人关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适逢以深圳为代表的中国内地正加速进行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以及香港全面审视其养老服务体系之际,本文以福利多元化理论、社会系统理论等为理论基础,结合内地和香港各学者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研究,详细分析了现香港社会养老服务制度的特点:资金来源和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分工的精细化;服务水平的专业化;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并重,并对香港和深圳社会养老服务环境进行了分析、比较。两地都分别建立了符合自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所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在政治环境和经济决策因素方面两地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它们在以传统福利观为基础的多元福利意识方面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因此,两地的社会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这就为深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充实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借鉴作用。本文通过对深圳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现状的实证调研,分析了目前深圳市养老服务存在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养老院缺口较大;日间照料机构落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化程度、管理服务水平低;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包括企业)、家庭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培养;鼓励老年人发挥自强、自立的精神;加大老年服务资源整合,优化福利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等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