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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后期儒家伦理的世俗化是一场肇端于王阳明而由泰州学派引领的儒家伦理的革新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儒家伦理与传统面向精英知识阶层的、过于理想主义的道德学说发生分离,开始关注商品经济发展与平民日常生活中的价值需要,并通过个体修养方式的简易化变革、平民家族的伦理建构、乡村道德建设与讲会的道德教化深入民间社会并指导大众的日常生活。儒家伦理的世俗化是对传统礼教权威的祛魅,它体现为儒家伦理的社会化、平民化与生活化过程。任何思想都不能脱离它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而天马行空,儒家伦理的世俗化也根植于明代后期社会发展的历史现实,是经济基础与社会结构变迁在思想文化上的反映。政治上,官僚阶层的腐败以及八股取士制度的实行造成了道与势的尖锐矛盾,迫使士大夫不得不转向民间社会,寻求一条直接面向社会基层群体的秩序建构之路;经济上,商品经济发展引发的士商互动,不仅使士人阶层与商人阶层的界限逐渐模糊,也使二者之间的价值理念彼此渗透,催动了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变革;文化上,精英文化的下移,促进了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文化不再是读书人独占的领地,文化与知识的神圣性与神秘感消失,从而进一步消解了知识权威对话语权的垄断。如此一来,长期处于掩抑下的民间社会思潮浮出水面,逐渐改变文化精英主导的旧有的文化格局,泰州学派的思想就是精英文化下移过程中与民众思想合力塑造的结果。可以说,道势相争、士商互动与雅俗交融的社会现实为以王艮为代表的平民儒者融入普遍的理学话语提供了条件。伴随社会的近世转型与文化变迁,儒家伦理的价值取向开始发生变化。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它逐渐改变对超越性的过分执着,转而关注人的生命存在与个体的价值需求,而这一变化的历史转折点就是阳明心学的兴起。王阳明对儒家伦理的重塑为儒家伦理的世俗化奠定了理论基础。此后,王艮与泰州学派诸人极力发展了王学面向民间社会的一面。与传统儒家相比,他们并不以某种人为的价值预设来框定人性,而是主张人性的自然“流淌”,由此出发,便引出对生命保存等自然欲望的肯定,“尊道尊身”、“制欲非体仁”、“育欲”论等都是这一价值立场的体现。此外,他们极力强调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提倡“百姓日用即道”、“自然之谓道”,赋予儒家高标性的“道”以平实的内涵,并通过“赤子之心”说将人性至善这一抽象观念化为经验事实。这些面向平民阶层的道德变革使儒家伦理得以摆脱单纯知识精英的价值立场,开始对民间社会的价值世界产生重要影响。儒家伦理的世俗化并不仅限于价值理念的变革,更落实于思想家们面向世俗生活的多维度道德实践:在个体修养方面,他们将程朱之学的读书穷理、主敬静坐、省察克治的工夫简易化为自认良知、事上磨练、放心体仁等适合普通人的修养方式;在平民家族的伦理建构方面,加强宗族建设,凸显孝悌等伦理范畴的核心价值,并以宗教上的因果报应逻辑论证孝悌的必要性,同时以“显亲扬名,光大门户”的家族伦理融摄追求财富、荣誉等功利性价值;在社会道德建设方面,泰州学派成员作为非职役性地方精英,致力于乡间里闾的道德教化,以圣谕乡约为文本依据,以讲会为教化形式,积极推动儒家伦理向下层社会的渗透。特别是讲会运动的兴起,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超越血缘与地缘的限制,向一种开放式的社会关系发展,在个体人格建构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道德实践将每一个人都纳入到了社会的教化网络,是儒家伦理得以在民间社会实现的关键。总体来论,明代后期儒家伦理的世俗化是中国社会近世转型阶段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也是社会意识发展过程中自我反思与扬弃的一个过程。与传统的儒家伦理观念相比较,世俗化的儒家伦理试图弱化体制的依赖性,将传统儒家自上而下的道德教化路径变为自下而上的民间自治之路;它号召摆脱对道德权威的迷信,主张自做主宰,以每个人心中的良知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同时,它反对空谈义理以及士大夫过度理想与严苛的精英论调,倡导经世实践,关注民间社会的价值需求。也正由于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儒家伦理的世俗化促成了尚真任性、狂诞不羁的士风与渐趋浮华与开放的世风的形成,对明代后期商业的发展以及明清之际道德启蒙运动的兴起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儒家伦理的世俗化最终酿成了精英儒家伦理与世俗儒家伦理的尖锐冲突,后者在前者的排斥与打压下渐趋衰落,并最终在朝代更迭的历史境遇中渐被民族生存死亡的宏大议题所取代。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儒家伦理从国家制度、学校教育、基层组织等各个领域逐次退场,遭遇了两千年未有之困境。此后,改革开放带来的全球化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促成的新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更加凸显了儒家伦理与现代思维方式的格格不入,批判与质疑之声不绝于耳。然而,科学技术发展与工具理性泛滥造成的精神困境以及全球化带来的文化认同危机,又为儒家伦理的复兴提供了机遇。明代后期儒家伦理的世俗化代表了儒家学者试图摆脱圣人权威之羁绊,由内在良知主导精神世界的努力,以及试图将精英话语权转向普通民众的企图。它恰恰为我们解决儒家伦理的困境提供了一种思路,那就是摆脱体制依附,使儒家伦理回归个体生活之域,作为个体的精神信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