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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是,目前国内面临着知识产权创造力不足、知识产权人融资困难、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低等困境,迫切寻找一条既能够实现融资、提高知识产权利用效率、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又能够激励创新的新途径。国外将信托制度——这项在财产管理领域功勋卓著的制度——引入知识产权转化市场,知识产权信托开始兴起。本文根据国内的实际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信托这种金融工具运用于知识产权转化市场,以期对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利用效率有所陴益。以此为出发点,本文以运用信托手段管理知识产权为主要论点,论证了信托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必要性;根据一般财产信托的基本理论与法律规定,阐述了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提出了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国内知识产权产业化的障碍。正文开篇以资本重心从有形资产到无形资产的转移,知识产权资本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为切入点,指明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经成为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焦点。但是,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知识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不足;二是知识产权产业化率较低,很大一部分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三是知识产权人很难依靠知识产权获得融资,迫切需要一种新的融资手段。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知识产权与信托制度相结合的必要性。首先,笔者概述了信托制度的由来和基本理念,阐明了将信托制度引入知识产权的设想。其次,笔者介绍了国外知识产权信托的情况。最后,笔者论述了信托制度本身的巨大优势,这些优势包括可以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人利益最大化、激励创新等等,这些优势正契合于解决我国知识产权面临的困境,从而论证了知识产权信托的必要性。第三部分笔者论述了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是本文的核心。首先,笔者概述了知识产权信托的运行机制,即签订信托合同、进行知识产权信托登记、信托机构对信托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其次,笔者论述了作为信托财产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归属和特性。再次,笔者论述了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关系中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及其权利和义务关系。最后,笔者论述了知识产权信托终止的事由及其法律效力。第四部分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的几点建议。首先,笔者概述了知识产权信托在目前我国法律上的合法性。其次,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信托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制度,笔者提出了五点建议,作抛砖引玉。其中笔者重点论述了我国应建立知识产权信托登记制度,以及该制度的具体构建。此外,为了能够推广知识产权信托,国家在税收及其他政策上应给予政策倾斜。本文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为目的,主张运用信托这种金融工具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力图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激励创新,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研发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