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世界各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家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利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尚处于初始阶段。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建立后发挥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外国政府采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对其进行改革。然而如何评价国外200多年来在政府采购立法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吸收其成功经验以改革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财政透明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它对深化经济、政治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在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主要理论进行系统性梳理的基础上,运用政府干预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寻租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等,通过纵向分析和横向对比,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运用理论梳理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深入探讨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理论,通过对现状和理论的实践性剖析,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文章首先对政府采购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在分析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现状的基础上,简要介绍了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立法状况和主要内容。然后,归纳和总结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现状。最后,从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结构缺陷和制度内容的缺陷两个角度,指出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比较借鉴,总结了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建议,其中包括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应当考虑的因素、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结构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两个层面,最终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制的具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