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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为尽快恢复山西经济实力,重建工业体系,阎锡山在“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的基础上提出“新经济政策”,继续绘制“造产救国、建设西北”的工业蓝图,山西官办企业再次成为建造之重点。为有效配合官办企业复工发展,加快企业近代化进程,阎锡山决定重新制定企业福利制度,在人民公营事业董事会工会和职工联合福利社的推动下,福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从工人群体最迫切的需求入手,重点进行“医”、“粮”保护。一方面,福利制度以各厂附属医院为中心,囊括各小型医疗所、诊疗室,为员工提供全面医疗保障,并配有全套公伤抚恤制度。另一方面,公司员工可通过预借、公司垫付、有限支领的方式优先用粮,并对员工家属实行不等份配粮。除此之外,福利制度还辐射到员工的假期安排、员工及子女的教育、工作之余员工的休闲活动以及技术奖励等各个方面。在政策的大力扶助下,官办企业福利制度体系迅速成型,从其制定及数次修改的过程看,体系具有明显的阶梯性和政治倾向性。由于阎锡山的个人政治目的与军事野心,在公司内部,军工产业技术工人是福利金字塔的顶端受众,而普通劳力工人只能勉强温饱,生活拮据。从福利实施的方式看,企业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司所辖各厂的基建设施完备程度处于全国前列。抗战胜利后的企业福利制度是山西地方政府为迅速恢复省内经济、吸引人才、保留劳动力所制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在战后加速经济回温、促进企业近代化进程中起了重要推动作用,更为山西储存了精干的工业技术人员,壮大了工人群体,成为建国后山西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但福利制度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首先,因其政治导向性,福利制度在工人群体中普适性较低,加之过于重视技术工人,并未完全解决普通劳工的生活困难,造成工人群体的分化,加重劳资双方摩擦。其次,阎锡山将政治目标套嵌于企业,限制了企业发展方向的可能性,影响了企业与市场的互动,抹杀了企业的灵魂。最后,因阎锡山“以轻养重”的工业模式,导致了山西经济数十年畸形发展,在现代化进程中处于长期被动的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