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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将历史书写纳入言说“故事”的行列,它揭示了历史书写的意识建构特征。从这一层审视文学史,文学史书写是一种叙事行为。文学史文本则是史家意识的具体呈现结果。本论文立足此点,以50-70年代香港书写的新文史作为研究对象。在着眼这一时期文学史家对新文学史料梳趴的基础上,着手探讨文学史的“写法”,即史家在写作中如何梳理史实、评论作家、结构框架,从而揭示体制、观念、知识、方法与新文学史书写的关联,挖掘史家的意念。以此总结这一特殊地域新文学史的书写特点。 论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探讨50-70年代新文学史在香港的书写境况。从对“中国新文学史”概念的界说、选取50-70年代的原由、新文学史在香港书写的概观三方面入手,将香港新文学史书写环境、研究传统及新文学史书写成果交代清楚。第二部分探讨香港“客观”新文学史特征的书写。事实上,此时的文学史家本着去“政治意识形态”、去“主观”意念的书写目的,像司马长风、赵聪、徐訏等,却不想一味的“客观”追求,导致主观“战胜”客观,从而涉及文学史书写主客观问题的探讨。第三部分探讨新文学史书写“传统”特征的问题。“传统”指涉中国古代文学作史传统和当时的内地书写现状。体悟式的品评方式和“史记”笔法都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影响。李辉英新文学史书写的大陆架构则印有当代“大陆”传统的痕迹。这一新文学史书写特征包含着文学史与教科书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