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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较多,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县乡财政体制作为我国分级财政体制的最基层,其运转协调关系着我国政权的稳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然而,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权责不对称已经成为分税制后我国地方财政体制运行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而且,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地方公共财政的建立等等,这种不对称的矛盾不断加剧,愈演愈烈,成为我国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棘手难题之一。这不仅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科学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与财权,是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研究县乡财政体制事权与财权不对称问题的意义是明显的。 本文以解决县乡财政体制权责不对称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进而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为目标,采用理论阐述、现状分析、实践总结等方法来探讨改革措施。文章首先对西方分级财政体制下事权与财权划分的理论进行介绍。然后对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权责不对称的现状进行分析,包括财政支出权限不断下放,县乡事权过大;和财权向上集中,县乡缺乏充沛的财源两个方面,并对这种不对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总结。接着,详细分析了导致这种权责不对称的各方面原因,突出了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对县乡财政体制不完善的影响,还分析了转移支付制度上的缺陷,以及法律保障、支出管理和财政监督上不健全等一系列原因。最后,针对这些问题,设计了一套改革方案,具体有:推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缩小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大力推行政府机构改革,减少不合理支出;明确县级政府事权;保障县级政府充分的财权;以及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等;并提出要辅之以法律上、支出管理上、财政监督上和债务管理上的配套改革。通过改革,试图建立起一种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分级财政体制,解决我国县乡财政体制权责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