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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罚经历了肉体惩罚、变相肉体惩罚和心理惩罚三个主要的阶段。社会发展到今天,惩罚教育是否还要延续,是否值得提倡或完全摒弃,尤其是对学生采取的隐性心理惩罚是否会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等问题,已经严峻地摆在了我们教育者的面前。对此,许多的教育专家、学者、教师众说纷纭,既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的观点,也有“惩罚和心理惩罚教育是对人性的摧残”的反对之声。在此大背景下,本研究针对小学教育阶段教师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心理惩罚问题展开了研究,探索其中的缘由、特征及其表现形式,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对策。我们认为:心理惩罚教育在教育实践中不仅影响面大,而且形式隐蔽、危害大。因此,尽快对这种病症进行科学的研究,弄清其实质、原因和结果,可以帮助教育者找到正确的教育方法,这对促使学生健康的发展,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实践意义。本论文以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心理惩罚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即通过对国内外有关资料的分析、归纳,全面阐释了教育与惩罚、惩罚与体罚、体罚与心理惩罚之间的关系。在对心理惩罚的实质、特点、表现形式以及危害分析的基础之上,重点考察了其成因及预防措施。具体地讲,我们认为教师实施心理惩罚的原因包括传统教育观的影响,教育改革急功近利所导致的教育不公平,教师的心理偏差以及法制法规模糊等。心理惩罚的实质是对人性的摧残,它是一种严重的教育病疾。心理惩罚带有普遍性、内隐性、破坏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它的表现形式有过高要求与期待、疏远、孤立和冷落、责骂、恐吓和羞辱、侵犯隐私等。心理惩罚的危害繁多,即可以引发或直接导致学生对学校的恐惧,产生厌学情绪,又可以造成学生的人际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心理与行为障碍,更容易使学生产生违纪、攻击等行为,严重的甚至会走向犯罪。最后,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中,加强学生的方法教育是基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同时,要使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加强心理保健,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全方位提升职业素养是关键。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