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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为解决此类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幼儿园准入标准,建立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并提出对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的思想。天津市是我国第一个制定完善的、专门适用于民办幼儿园的分类准入制度的城市。本研究首先采用文本分析法对《天津市民办一类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民办二类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设置标准(试行)》及天津市其他与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相关的文件进行分析,然后采用访谈法、问卷法,选取天津市级、区级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民办幼儿园园长及家长作为被试,对天津市现行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的概况、制定的背景、设计的思路、准入的程序、实施的效果、社会各界的看法等进行深入调查,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天津市的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包括三套不同规模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和准入程序,是一套较为完整的、规范的、严谨的专门适用于民办幼儿园的准入制度。2.天津市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的背景为:近几年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获得了较大发展,在这五年间民办幼儿园出现了小规模化的趋势。天津市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的制定是国家及本地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的落实,一方面是国家及地方政策中学前教育“分类准入”、“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及“制定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精神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也是原有制度的完善和提高。3.天津市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的设计思路为分类管理、分类设计;积极引导无证园所规范办园,逐步提高办园质量;为幼儿园提供合法存在的机会,为其提供继续发展和提高的空间和动力,“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要进一步转型为民办二类幼儿园,而现阶段的民办二类幼儿园最终要转型为民办一类幼儿园;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只是过渡时期的产物,天津的教育部门最为认可的还是中大规模的民办幼儿园。4.天津远郊区县新审批的民办幼儿园的数量远远多于城区,天津市民办幼儿园分类准入制度的效果在远郊区县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小规模和中等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是这一分类准入制度的主要获益者。总体来看,民办一类幼儿园、民办二类幼儿园的家长对《天津市民办一类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天津市民办二类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各条目的赞同程度都比较高,有一些家长认为两套设置标准中关于园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人员资格的规定,以及关于教育内容、卫生间、开办资金等项目的规定有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家长对软件条件的要求高于设置标准中的规定,反映了家长们教育观念的转变,现在的幼儿家长可能对幼儿园软件条件的要求已经高过对硬件条件的要求。5.2010年的三套设置标准是2005年设置标准的延伸和提高。相对而言2010年的三套设置标准内容更为全面、具体,规定更为明晰,更具操作性。2010年的新设置标准针对不同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反映了民办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更具现实意义。2010年的新设置标准中新增和改变的内容也更具有时代适宜性。另外,2005年的设置标准重点不明确,2010年的新标准重点突出。6.三套设置标准强调和重视幼儿园的软硬件条件。三套标准在标准制定的目的、标准制定的依据、举办者资格和经费来源、制度建设、办园方针、办园形式、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服务对象、安全保障、生效日期等十个方面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在招生规模、开办资金两方面规定完全不同。在七个方面的规定既有一致又有区别:保育教育、董事会或理事会的设定、幼儿园章程、场地、材料和设施配备、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天津市对三套设置标准的总体规定只存在量的差异,不存在根本质的差异,有些规定是不因幼儿园的类别而存在差异,例如安全管理的规定;在某些具体规定方面存在质的区分是根据幼儿园的实际能力来制定的,例如,教育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