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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买方市场情况下,发包人在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处于优势地位,出于投资控制以及项目绩效提升的目的,往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合同条件拟定当中设计严格的控制管束性条款,确保工程项目投资的可控性以及既定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然而,基于承包人“经济人”假设情况下拟定的严苛性合同条款忽略了承包人的“社会人”属性,过于严苛的合同条款引致承包人不公平感受,间接导致了承包人消极履约乃至事后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项目履约效率严重受挫。契约参照点理论指出,事前契约在承包人进行履约行为选择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客观存在却难以证实的尽善履约才是实现项目履约效率改善乃至项目增值的关键,而如何实现当事人的心理平衡则是其中的核心问题。以“社会人”为哲学基础的社会偏好理论认为,在工程项目缔约和履约过程中,行为决策主体并非单纯地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更多地表现出社会偏好进而追求满意解,其中尤以公平偏好为甚。可见,设计符合承包人公平偏好的合同条款,是发包人解决项目履约效率受挫的关键。鉴于此,文章从承包人公平偏好的角度出发,以公平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识别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公平关切点来指导发包人的合同条款设计。文章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1)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公平关切点的识别与确定文章通过文献分析,选取适宜的样本资料筛选标准,基于样本数据库筛取蕴含承包人公平关切点的合同条款,形成基本合同数据库。之后,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识别并确定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下的7个承包人公平关切点,包括风险责任对等、风险收益对等、风险补偿对等、参与权利对等、权利约束对等、双向沟通对等、协调配合对等。在此基础上,将承包人公平关切点与现有文献资料进行对比,对其成因进行论证与阐释。(2)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公平关切点的分析与应用基于承包人公平偏好并通过内容分析法得出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合同公平关切点,尚需进一步的分析与应用。文章以承包人公平关切点为基础,提出了7个研究假设。之后选择某地地铁X号线为对象,以研究假设为对比项,选择多个类似案例项目的合同文本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基于承包人公平偏好的合同方案策划亦或是设计原则,包括:(1)“有诚意”的风险分配与风险收益;(2)“有开口”的价款调整与工程变更;(3)“有底线”的损失补偿与收益共享;(4)“有参与”的工程程序与决策制定;(5)“有互动”的信息沟通与配合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