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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已作出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的各类在逃人员信息登记网上,利用网络等各种社会资源、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快速抓获在逃人员,并对异地抓获人员移交、接收的工作。网上追逃作为一种高效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首次使用网上追讨打击犯罪是在1999年7月,而刑诉法修改于1996年3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于1998年5月,因此,网上追讨虽然已实行10余年,但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系统的定位。由于网上追逃有其特有属性,与传统的通缉和协查并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网上追逃工作模式进行法律层面的探讨。诚如上海市公安局追逃办公室民警杨汝坚说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在1999年的追逃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总结出了许多好做法,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使这些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安部当年制定出台了‘破案追逃新机制’,而这一新机制的精髓或者说核心,就是‘网上追逃’。”故目前的网上追逃工作模式是一种完全的经验理性的成果,缺乏建构理性的深层次思索。由于“网上追逃”必然伴随着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严重影响相对人的宪法权利,因此法律在网上追逃的性质、程序、效力等方面的缺位,必然导致网上追逃的执行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网上追逃模式的性质,理性判断侦查机关在运用该手段是的倾向性,缜密分析现有操作模式可能对现有刑事诉讼制度的突破,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构观点。学生认为现有的网上追逃模式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上的确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是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必然趋势,但立法的缺失使其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因此亟待对其的法律定位进行研究,为其正名。在刑诉法再修改的过程中,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网上追逃应有的身份和地位。全文共分六个部分,1、网上追逃的概述;2、网上追逃的起源与发展;3、网上追逃的比较研究;4、对网上追逃的运行流程解析;5、金盾工程与网上追逃;6、网上追逃存在的困境及完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