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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通过激励管理层与股东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使激励对象有动力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营公司,减少委托代理问题。本文通过分类研究股权激励早期的经营者持股与近期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治理效应,研究发现:(1)目前我国经营者持股比例仍然偏低,且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持股比例远低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持股激励前十名的上市公司地区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东南沿海。回归结果显示,经营者持股激励,对于国有控股公司而言,并非是有效的激励机制。 (2)公司的成长机会与经营者持股的激励效果呈正相关关系。实际控制人的性质影响着激励效果,民营企业的激励效果好于国有企业的激励效果。其他影响激励效果的因素包含高管薪酬(+)、现金流(+),固定资产比例(-),赫芬达尔指数(+)。 (3)经营者持股和公司业绩之间互相决定、具有内生性,经营者持股既是一种激励手段也是一种奖励措施。通过赋予经营者股权可以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从而提高公司业绩,而公司业绩的提高也使得经营者可以获得更多的股权以作为奖励。 (4)2005年以后,股权激励计划样本的行业调整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说明股权激励是有效的,但是长期激励效果不明显。而且,不同行业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制造业、信息技术业和房地产业的激励效果较弱。 (5)配对研究显示,股权激励组的综合业绩ROE的显著提升,但没有发现证据支持股权激励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或是能有效激励高管进行投资活动。而ROE的显著提升亦仅在实施期间得到支持,终止组终止期间的业绩与控制组并无明显差异。 据此,分别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国企改革、激励计划操作角度,提出相应的高管激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