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知识经济带来的利益深刻影响着一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Trips协议几经修正,仍无法满足知识产权强国的保护要求。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频频与发展中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包含诸多药品专利的Trips-plus条款,对缔约国家提出了高于Trips协议要求的保护要求。本文对最具代表性的美式药品专利Trips-plus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分析其产生的动因、具体制度安排,并结合案例分析其对公共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后回归我国的现实境况,思考应对Trips-plus的立场和对策。论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部分设置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药品专利保护的历程和与公共健康的关系。药品专利保护经历了从Trips到Trips-plus的几个阶段。Trips-plus是在Trips协议标准之上的一系列条款,其中的药品专利条款体现了发达国家对药品专利提供高标准保护的要求,也为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创设了新的难题。第二部分,分类述评Trips-plus下药品专利条款。从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对药品测试数据专属保护、限制强制许可与平行进口、限制专利撤销、规定专利链接制度及授予旧药新用专利权等方面论述。并分析其与Trips协议及《多哈宣言》规定之区别。第三部分,Trips-plus下药品专利条款的影响。结合案例分析其对获得药品设置的障碍,对技术进步和机制成本带来的影响,并论述Trips-plus环境下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利益应如何平衡与协调。第四部分,我国的立场和对策。我国的公共健康问题较为严重,作为一个主要依赖仿制药的国家,药品专利的相关法律也不尽完善,不利于仿制药发展。最后为提高我国应对Trips-plus的能力、优化完善相关专利制度提供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