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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省共计疫灾之年82个,即平均每3.27年便有1年发生疫灾,疫灾频度达30.60%。在帝纪变化上,清中期以前,各王朝疫灾频度持续下降,并维持了清中期(1723~1820)近百年的疫灾稀疏期。此后,各王朝疫灾频度波动上升,以同治、光绪、宣统3朝最高,分别达到76.92%、55.88%和66.67%,远高于其他各朝。清后期(1821-1911)的近百年间疫灾之年多达45个,占到清时期疫灾之年的半数以上;在季节变化上,疫灾之年和疫灾县域的季节分布皆以夏秋季为主,春季次之,冬季最少;在周期规律上,十年疫灾指数趋势线可划分出1650~1699年、1700~1779年、1780~1889年和1890~1909年4个疫灾周期。十年疫灾县数与十年疫灾面积均以1870s达至整个清代山西省的顶峰。受“丁戊奇荒”影响,年际疫灾县数与年际疫灾面积以1877、1878年连续2年最高。疫灾连续年数最大为8年,共2次,分别发生于同治时期(1865~1872)和光绪时期(1876~1883),整体呈“高-低-高”分布趋势。空间分布方面:在府际分异上,山西省20个府级政区中有19个受疫灾波及,其中太原府疫灾频度最高,达9.7%。以太原府为界,晋中南部疫灾频繁,晋北地区较少流行;在县际分异上,不同时期、不同朝代疫灾流行的空间特征各异,以平定、凤台2县疫灾频度最高,均有10个疫灾之年;在总体特征上,82个疫灾之年共计83个县域累计273县次受疫灾影响。重疫县少,轻疫县较多,呈“金字塔”式分布。在疫灾重心上,不同时期疫灾重心变迁先北后南,均落于太原府境内。在疫灾热点区上,太原、泽州、蒲州等府州为疫灾热点区。区域环境方面:在自然环境上,瘟疫灾害与气温、地形、降水等具有相关性,疫灾高发区主要分布于气温较高、降水较多的河谷盆地地区;在社会环境上,瘟疫灾害与城乡经济、人口密度、人口流动、农业开发、驿路交通以及社会动乱密切相关。疫灾高发区往往城镇经济繁荣、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高、农业开发强度大、交通便捷。战争致疫主要发生于1644年,致疫面积5843km2。气候变迁方面:在灾害周期上,疫灾高发期处于“明清宇宙期”和“清末宇宙期”内,是灾害群发周期之于人类社会的具体表征;在寒暖变化上,气候越寒冷,疫灾爆发频率越高;在干湿变化上,每一个疫灾分期内均交织2个以上旱涝阶段,偏旱期内疫灾发生频率较高。自然灾害方面:清代山西省水、旱、蝗、地震、霜雪以及饥荒等灾害频仍,疫灾与之具有伴生、衍生关系,而其中又以“旱-蝗-饥-疫”灾害链最常见。十年疫灾指数与十年旱灾、水灾、蝗灾、地震、饥荒指数拟合度较高。多灾并发,疫区广大,灾情深重是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