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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迫”一词的出现往往反映出人们内在主体性的自我觉醒,而“去压迫”根本上即是对人生命权利的呼唤。由于建立在权力(利)不合理分配所形成的不对等的关系之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主体与客体的根本对立,“压迫”问题便与场域、权力、权利的运作和演化有了不同层面的关联。它是强势者一方(即在权力、地位或势力上享有较大优势的人或群体)出于某种私己欲求或威权立场,在忽视、漠视甚至压制弱势者的尊严和发展权利的基础上,将后者置于被动、受控、异化之境遇中的一类行为。
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它特有的性质、目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它在当前社会中的尴尬境遇以及它内部复杂的人员构成等都使得“压迫”问题在其中得以凸显。作为教育场域中的一种寄生现象,教育压迫体现的即是某种更为特殊的精神规训与压抑,是对教育本然追求的背离。那些实施压迫的主体不仅角色复杂,他们压迫的初衷和表现也复杂多样。这些压迫中,有的具有显性意义上的强制性特征,有的则隐藏“力”的作用,体现为放任和忽视,但都体现了压迫私己性、控制性、不对等性以及对人尊严和权利的忽视等特征。
教育压迫的形成,从本质上看,与场域自身运行的特征和规律有关,甚至直接导源于场域内“权力”本身的异化,进而某种意义上成为“场域”难以消除的顽疾;从现象中反观,则不仅缘于外在于压迫者们的制度、体制的逼迫,也源于潜藏在压迫者内心的欲望、梦想等希求满足的私己愿望;既源于传统文化赋予压迫者的威权地位和“牧羊人”角色,也缘于他们在生理、心理和人生经验上秉持的自我优越感。也正是体制、文化、制度上的缺陷和教育者们内在的自私情结等的相互作用和摩擦,一定意义上使得儿童成为被压迫者,缺失了自我的生命性特征,进而体现出“他者化”的人格倾向。
“他者化”与个体自我生命性的凸显相对立,体现的是一种被动、依赖、无助和奴化。这样的成长趋向本质上体现的是“生存”,而不是追求和凸显个人存在意义的“生活”。具有这种倾向的儿童,其生命的独特性和价值感往往被压迫性的教育所侵蚀。他们“围困”着自我,做事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由于道德“温情”的消磨以及工具意识的滋长,他们趋向于成为孤独而缺失特质的“沙粒”,甚至对机械式学习、生活样态持有麻木和满足的心态,畏惧“自由”的重获。
为消减教育中的压迫问题,真正意义上给儿童成长提供自由、主动、创造等较为健康、理智的教育氛围,对教育而言,就需要在明确儿童生命性的基础上,追求教育的生命本真。对教育者而言,则正确定位“权力”、“权威”、“尊严”三者之间的关系;将自身的角色由观念世界之“作为教育者的人”转向生活世界之“作为人的教育者”;协调他们与儿童之间的“角色关系”与“人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