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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举措,电视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体制改革为电视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比较详备的参考体系,我国电视体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是文化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框架在电视领域的具体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对于电视体制改革来说,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换言之,电视体制改革必须在文化体制改革的框架内进行,不能突破这个大的背景而自行其是,同样,电视体制改革自身的特色与创造性,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文化体制改革和电视体制改革彼此影响,相互促进。自2003年以来,出版、电影、非时政类报刊等领域的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但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成为文化体制改革最难攻克的“堡垒”。电视媒介体制改革的举步维艰,总的来说在于多方利益矛盾纠结在一起,如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意识形态与产业属性等,这由此型构出的当前我国特有的“一元制度、二元运作”的混合型电视体制,该体制引发的电视传媒领域内管办不分、政事企不分、产权不分、管理效率低下、商业利益“凌驾”公众利益,电视事业与产业的交困,政治利益、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三方在电视体制中的比例失衡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们电视业的良性发展。究其根本,我们至今仍没有突破电视事业与产业的体制性障碍。因此,如何理清电视事业与电视产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好政治利益、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三方在电视格局中的比例,已成为当前我国电视体制变革的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公共电视又叫公共服务广播电视(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PSB),或者被称为“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PBS)。在西方,尤其在美国和英国,它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被众多国家广泛认可并沿用至今。近年来,公共电视在各国的发展过程中,虽长期遭遇了市场化、政府压力的困扰,但公共电视的生存根基并没有动摇,公共利益服务的旗帜仍然被认为是媒体社会责任的理想体现,公共电视的内在价值仍然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不少电视媒体人也怀揣最初的理想在探索公共电视生存之路上孜孜不倦地探索。公共电视作为一种在国外实行多年的成熟电视体制,以满足公众的公共利益为根本诉求,它既能从体制和机制上能够较为有效地避免自身受到权力和市场的伤害,有效平衡政治利益、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三方利益,同时,又能为剥离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提供出路,突出并发挥电视传媒各方面的功能。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电视无疑是建构电视传媒新体制的有效载体,理应成为我国电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制高点。我国目前的电视体制改革不是一个独立的、单项的改革,而是在文化体制改革更大的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现阶段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具体到电视体制改革方面,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根本诉求的公共电视无疑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理想载体和不二之选,建立公共电视也将毫无疑问成为电视体制改革的明确方向之一。本文正是围绕建立中国公共电视这一命题,依托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从我国现行的电视体制出发,探寻其形成与发展过程,揭示其带来的种种弊端和潜在危机,以此来反观我们公共电视缺失的现状及其带来的隐忧。同时,吸收电影、出版社、报刊等其他传媒领域改革经验和教训,以各国已有相关公共电视的媒体实践为鉴,进一步探讨公共电视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后,着重以重庆卫视改版为例,对公共电视发展路径在我国的前期探索做一个总体分析,由此总结出前期探索的意义和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局限性,从而避免重蹈覆辙。最后结合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和方向,试图为公共电视在我国的本土化生存和发展提供一种可行路径。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分析,笔者得出如下结论:现阶段我国应依托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从电视传播的功能和运营模式出发,深化电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共电视台,突破这一改革制高点,建构我国电视发展的“三元格局”,即把我国电视机构划定为国家电视台、商业电视台和公共电视三大类别,分类经营,各司其职,和谐共存。这一格局的确立,可从根本上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型产业剥离开来,解决现阶段我国电视业“事业企业双重角色”带来的种种矛盾与困惑,确保电视充分发挥其政治宣传功能、商业功能尤其是公共服务这一功能,加快完成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促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构,为和谐社会构建、早日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