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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管县体制与分税制改革对县域经济与民生性公共服务发展造成的阻碍越来越严重,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应运而生。改革旨在缓解县级政府财力困境,调动县域积极性,进而改善民生性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促进民生性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
本文以湖南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作为样本,试图探究改革对湖南省县域民生性公共服务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文献与理论回顾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改革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以及民生性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影响机制,并提出三点理论假设:一是改革的实施难以改善县级政府“重建设,轻民生”的支出偏好;二是改革充实了县域财力,将会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为代表的民生性公共服务产生促进作用;三是改革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方面的影响,转移支付产生的作用大于县域自有财力。本文首先通过对2006年-2014年湖南省县域公共财政支出增长率的比对分析,发现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产生了较大促进作用,但总体上看,在政府竞争以及干部晋升机制影响下,县域会逐渐减少民生方面的公共服务投入,转而将财政投入到更能够获取收益的生产性领域。紧接着以湖南省2005年-2014年县级相关经济社会数据建立面板数据库,选取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共四个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DID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改革总体上对民生性公共服务产生了正向影响,在基础教育方面,改革对小学阶段基础教育的促进作用略大于中学阶段,在医疗卫生方面,改革引起的医疗机构数的增加值大于医疗机构床位数的增加值,改革对基础教育与医疗卫生这两种民生性公共服务均产生了正向影响,进一步深挖改革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发现改革效果并非是均衡的,相对来说经济发展状况好的地区改革效果更为均衡,湘西地区改革压力较大。
基于理论分析与研究结论,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视角下,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提高县域民生性公共服务水平的政策建议:第一,湖南省应因地制宜,找出改革效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对症下药,协同推进改革,不断提高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占比;第二,调整干部晋升标准,优化激励机制,实现地方经济增长、公共服务供给、财政创收三者的均衡发展,逐步扭转财政支出偏向;第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第四,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逐步解决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与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协调、不够匹配的问题。
本文以湖南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作为样本,试图探究改革对湖南省县域民生性公共服务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文献与理论回顾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改革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以及民生性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影响机制,并提出三点理论假设:一是改革的实施难以改善县级政府“重建设,轻民生”的支出偏好;二是改革充实了县域财力,将会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为代表的民生性公共服务产生促进作用;三是改革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方面的影响,转移支付产生的作用大于县域自有财力。本文首先通过对2006年-2014年湖南省县域公共财政支出增长率的比对分析,发现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对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产生了较大促进作用,但总体上看,在政府竞争以及干部晋升机制影响下,县域会逐渐减少民生方面的公共服务投入,转而将财政投入到更能够获取收益的生产性领域。紧接着以湖南省2005年-2014年县级相关经济社会数据建立面板数据库,选取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共四个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DID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改革总体上对民生性公共服务产生了正向影响,在基础教育方面,改革对小学阶段基础教育的促进作用略大于中学阶段,在医疗卫生方面,改革引起的医疗机构数的增加值大于医疗机构床位数的增加值,改革对基础教育与医疗卫生这两种民生性公共服务均产生了正向影响,进一步深挖改革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发现改革效果并非是均衡的,相对来说经济发展状况好的地区改革效果更为均衡,湘西地区改革压力较大。
基于理论分析与研究结论,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视角下,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提高县域民生性公共服务水平的政策建议:第一,湖南省应因地制宜,找出改革效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对症下药,协同推进改革,不断提高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占比;第二,调整干部晋升标准,优化激励机制,实现地方经济增长、公共服务供给、财政创收三者的均衡发展,逐步扭转财政支出偏向;第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第四,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逐步解决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与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协调、不够匹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