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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伟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挑战,突发公共事件日益增多就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事件处置的成功与否,关系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有的政府为了维护当前稳定大局,采用简单粗暴的手法实行高压式的“维稳”,而不是积极应对,其结果往往是扬汤止沸,甚至火上加油,达不到预期效果,石首事件就是一个例子。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本还在于追根溯源,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深刻理解突发公共事件与政府信息公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建构起有效的、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才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因此,本文试从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完善入手,首先认识突发公共事件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与意义,进而分析突发公共事件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在联系,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核心环节。其次,在阐明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围绕其主体机制、内容机制、法律机制、监督机制、救济机制、配套机制展开叙述。再次,通过观察现实对中国社会不稳定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上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现状进行分析,在纵向上,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史;在横向上,分析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法律、监督、救济、配套机制的发展。同时借鉴国外在理论基础、基本原则、立法层次、对象范围上的相关经验,随后,提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议,认为应从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的范围选择上完善主体机制;在内容机制上明确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限制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法律机制上,应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层次、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从内部监督机制、专门机构监督机制、媒体与人民监督机制上完善监督机制;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完善救济机制;在发展保密机制和档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机制。当前,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而顺利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完善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中国梦的顺利实现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