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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而智慧的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在生活中不断传承并丰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经济全球化伴随着的文化趋同,使我国的菲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诸如民间文学在传播过程中被歪曲、滥用;以及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他国组织或个人无偿开发利用,却不能获得丝毫利益等现实性问题,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已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世界性的新课题。为了实现传承人与非传承人间的利益平衡,达到合理使用与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加之我国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相关制度严重缺失,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选择,制度的设计等法律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但由于研究能力与研究时间的限制,本文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法保护做一定探讨。本文主要通过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的方法,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入手,进而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比分析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现状,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状况,最终提出构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制度的建议。文章从以下四部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相关问题进行论述:首先,在对比分析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我国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暂行办法》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概念和范围上进行界定并对其特征进行概括。其次,在对比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特征与商标特征间的联系的基础上,论述对其采用商标法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揭示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的法律基点,为文章主题论述作铺垫。再次,以比较法为视角,考察、引证国际及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现状上,并对采用商标法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选择进行分析评介。最后,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现状,在对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司法实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制度的建议。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