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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国际化,各国金融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这一行业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引发的危机也具有急剧恶化和迅速扩散的特点,对全球经济具有极强的破坏力。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至今余威仍存,导致了多国经济的恶化。鉴于此,有效金融监管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批评家认为是监管宽容导致了对问题金融机构迟延采取措施,并在机构最终清算时产生更高昂的费用。为了遏制监管宽容和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美国1991年颁布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开始对美国的受保存款机构实施以资本为基础的及时矫正制度。这一金融监管制度,详细规定了监管者处理问题机构时的及时干预和矫正措施:把各银行按照它们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划分为五个等级,银行资本状况恶化越严重,则受到矫正措施约束的严厉程度也增加。与过去依赖监管者自主选择权的模式相比,及时矫正制度的强制性监管,在发现问题银行并及时采取矫正措施方面,显然更有效率。过去的十几年中,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及时矫正制度,加强对银行的监管。我国借鉴巴塞尔协议,也在积极引入这一制度,并在立法上有了相关的规定。基于此,本论文在阐述及时矫正制度理论的基础上,也试图借鉴各国经验,探讨我国引入这一制度的可行性,并对我国的制度设计做出一点思考。具体而言,本论文主要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对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等内容做一简单的描述,分析银行审慎监管的必要性,并引入美国及时矫正制度,对该制度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作一简要介绍,并提出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从起源、内容、目标等方面详细阐释及时矫正制度,从监管宽容问题着手,分析及时矫正制度的目标,并从机制启动条件、矫正措施、介入时间三个方面介绍及时矫正制度体系。第三部分:介绍及时矫正制度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情况,并对日本、我国台湾、巴塞尔协议、欧洲影子协会等的制度安排与美国做一比较,为我国引入该制度做一借鉴。第四部分:分析当前美国及时矫正制度启动条件的设计问题,引入KMV模型,改善及时矫正制度的启动条件,使其与市场波动更为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而改进及时矫正制度设计,使其更关注企业的市场风险。第五部分:对我国银行监管问题进行分析,并简要介绍及时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找出发展的障碍,进而探讨我国引入及时矫正制度的可行性,并借鉴前文分析的各国制度实施情况,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及时矫正制度初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