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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不断提升环境执法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资源环境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局部地区依然面临着严峻环境形势,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甘肃省属于西北欠发达地区,既有快速发展经济的需求又面临着保护脆弱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破除环境执法困境,保障甘肃生态环境屏障,促进美丽甘肃建设,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甘肃生态环境形势入手,分析其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在此基础上论述甘肃省环境执法现状,包括环境法制建设与环境执法实效两方面。现阶段,甘肃省环境执法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环保部门权责界线不清晰,环境执法机构整体独立性不足,环境执法机构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无法匹配执法面临的形势与重任,环境执法措施单一且执行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这些困境在客观上制约着环境执法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东部地区上海市、广东省和西部地区新疆自治区,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中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通过分析其在环境执法领域取得的成果经验,能够为破解甘肃省环境执法困境提供有益启发。破解甘肃省环境执法困境,需要对症下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做好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具体而言,应以省以下垂直改革为契机加强环境监管部门的组织建设,合理配置环境执法机构内部资源,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刚性执法措施与柔性执法措施并举,保障和促进环境执法的公众参与,强化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本文通过以上分析论证,希望可以有效破除甘肃省环境执法困境,为甘肃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