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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诸边贸易协议。GPA试图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机制引入政府采购领域,完善各国政府采购制度,以使各国政府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国际的政府采购。随着第二轮谈判的临近,次中央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也将成为GPA谈判的焦点。对此,需要对加入GPA后开放天津政府采购市场的利弊得失进行客观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近年来,有关GPA的研究比较热门,但国内外的学者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如何应对GPA的研究较少。天津是我国四个直辖市之一,经济规模大,发展速度快,政府采购市场潜力也大。加入GPA,一方面,作为次中央实体的天津企业可对等进入其他GPA成员国的次中央政府采购市场,这有利于天津企业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另一方面,我国一些次中央实体正在实施的购买本地货和国货的政策将受到严格限制,天津政府采购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本地企业借助政府扶持得以发展的空间也可能进一步缩小。加入GPA将对天津政府采购市场带来冲击,将对天津外贸进出口、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产生重大影响,天津政府应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和研究。
本文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了讨论。首先,本文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现状以及研究目的和意义,说明了研究方法和文章的技术路线图,对与本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相关的经济学的理论做了介绍。其次,文章介绍了GPA的有关概念和我国加入GPA的背景及承诺。再次,结合天津的实际情况,本文分别从天津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和资金在各部门之间的分布情况等方面介绍了天津政府采购的现状,而后引用天津2000-2010年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地区生产总值的数据,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分别从政府采购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经济发展对政府采购的反作用两方面分析了天津政府采购与天津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得出二者之间具有显著的双向促进作用的结论。接下来,本文从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分析了加入GPA给天津带来的影响,总的来说,加入GPA能促进天津政府采购市场的顺利发展,但也有诸多负面影响。最后,文章针对前面的一些分析提出天津应对加入GPA的措施和建议,供政府和企业参考,并期望在该研究领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