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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是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管理决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继国务院在2013年11月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于2014年初颁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推行优先股试点。由于优先股具有收益固定、风险低、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优先股,开始尝试优先股筹资。但我国优先股试点尚不成熟,难免存在盲目发行优先股的行为,目前国内学者都偏向研究理论层面的优先股优缺点,而缺乏实践层面的优先股筹资决策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不能有效指导企业展开优先股筹资活动。 本文基于前人对优先股融资的研究,运用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分析优先股融资与普通股融资、债券等负债融资的选择性问题,并对确定优先股融资规模、设定优先股股息率和选择发行时机等问题进行详细地研究探讨。然后以2014年11月成功发行3000万股优先股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具体融资决策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并详细分析了优先股融资引发的财务效应。最后得出两点关于选择筹资方式和解决优先股具体决策问题的启示,并从筹资者和政府两个方面提出相应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后期优先股资本市场的发展有所裨益。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优先股融资对于绩优股和蓝筹股上市公司来说将成为一种新颖的融资方式。结合筹资方案的资本成本、对企业每股收益价值的影响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小等因素综合分析,康美药业采用优先股进行融资是一种优选的筹资方式。但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实际资金需求,将融资总额和股息率分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优先股融资引发的财务效应来看,优先股的发行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对股价也将带来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