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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萌发于晚清,形成于1929年重庆正式建市,经历了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统治后期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是重庆市地方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抗日战争的客观推动下,重庆市地方税发展取得瞩目成绩,现代化的税收体系逐渐在重庆建立。由于地方税税种小、税源不稳等因素,学界以往关注与研究较少,本文拟在翔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上,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从宏观角度对战时重庆市地方税建设发展脉络进行重构,探讨非常时期地方税的发展过程中反映的历史问题。1929年重庆正式建市,在刘湘集团控制经营下,市政建设与市地方税建设开始起步。由于受传统税制及其他税捐机关控制税源的影响,重庆市地方税产生初期基本以附税与临时性税捐构成为主,现代化的地方税制度还未建立。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力量进入四川,对四川财政税收进行整顿,重新划分国家税与省税,调整县市税结构,废除苛捐杂税,现代化的地方税制度逐渐在重庆建立。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为市地方税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央开始编制重庆市的财政预算,并对其进行大力财政支持。1939年中央提升重庆市行政体制地位,使其脱离川省直辖于行政院,重庆市地方税进入历史发展新时期。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抓住难得的历史契机,进行税种税政建设,调整税收征管机制、开征地方新税、完善税收体系,基本形成了以营业税、房捐、契税等为主的税收体制。1942年国民政府划分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重庆市及时地调整了地方税的组成结构与征管方式,形成了以房捐、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税和娱乐税为主的自治税捐体系,从1943年到1945年,重庆市的自治税捐收入基本呈上升趋势,在战时财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抗战时期重庆市地方税的发展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脱离四川省属以前,重庆市作为川省税制改革的试验城市,其营业税等税捐的开办曲折艰难;进入1939年重庆市虽脱省直辖,但由于传统的政治习惯与税捐收入的重要地位,四川省始终不肯完全移交税权于重庆市,而中央虚以逶迤,使重庆市地方税捐独立徒有其名。此后重庆市地方税的政策制定也多参照四川省的规则,使地方税的发展深深烙上四川省的烙印;1942年中央重新划分财政系统,将重庆市的营业税与土地税等纳入国家财政,致使重庆市的自治税捐以消费税占主体,税源根基不稳。与此同时,由于处于抗战的非常时期,重庆市的地方税权行在使过程中,还出现了与事权严重不符、贪墨丛生的现象。重庆市地方税的建设发展过程无疑在近代中国的地方税建设中具有特殊性和代表性。重庆市的行政体制在抗战中经历了从四川省辖市到中央院辖市的变化,其与四川省的税权争夺、与中央的利益分配,正是自北京政府建立分税制以来历次划分财政收支系统中都存在的中央、省、县市税收利益分配问题的最好反映。而在抗战中地方税艰难的现代化建设过程,又反映了非常时期主政者的抉择与产生的历史效应,因此对重庆市地方税体系进行历史重构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