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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作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一种方式,发挥着重要的导向和规范作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能够提升审判管理总体效能,降低法院运行成本,最终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一种程序化、看得见的法院管理机制。广西高院在总结近几年质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要求,出台了《广西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该实施办法设置了公正、效率、效果3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本文主要围绕该实施办法中设置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为核心内容进行展开,结合广西法院的运用实践,通过对评估体系运行中产生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展示广西法院近几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同时对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对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进行深入研究。结合评估体系对审判管理工作带来的转变,对评估体系指标的设置原则、主要指标内容,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就其与绩效考评、司法统计、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相互融合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希望通过此次探讨,为广西法院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文章一共分为七个部分,首先是引言,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与目的,以及本文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第一部分阐述了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概念、其产生的内在机理以及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国内外司法绩效评估体系的发展历程及对本文的启示。第三部分具体阐述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广西法院的运行现状,包括实施情况、产生的成效和不良影响。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后,广西法院各项指标数据总体向好,审判工作初现成效。在评估体系运行过程中,因各法院机械地追求指标数据从而产生了不良影响。第四部分具体分析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文章主要从评估体系的设置、评估指标的合理性、案件质量评估与审判绩效考评的关系以及评估体系与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配合协调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揭示案件质量评估实践存在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审判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和对案件质量评估的功能定位存在误区两方面。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最后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