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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始广泛的借助互联网,于是我国已然进入一个借助互联网为发展手段的电子商务时代,互联网已经深刻的影响了我们的社会生活。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的空白而凸显,尤其显见于企业对个人的电子购物领域里。本文以2011年的“当当网千人维权”案为例,理论联系实际,引出B TO C模式下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以及法律的缺失而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对比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审判结果及原理,并依据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提出相关建议,以此为我国法律研究者在该领域提供参考。本文共四章。引言部分将介绍“当当网千人维权”案的具体情况。第一章通过引言案例的具体情况的介绍,根据“当当网千人维权”案中各方的争议,具体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具体主要存在以下几点:1、网友购书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2、案件中当当网所称的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错标的“5.6折”对电子合同效力如何影响?3、当当网能否单方解除购书合同?4、当当网上的格式条款如何认定为霸王条款及其效力?第二章通过将B To C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比较分析电子合同的特殊性进而分析出B To C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三章结合引言所述案例——“当当网千人维权”案具体分析并解决在第一章中所提出的四个问题,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类似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其法官的判决理由分析解决本案所产生问题的原理,找到适合本案例的解决途径。第四章通过分析B To C电子合同中双方的法律责任,结合“当当网千人维权”案,分析出当当网和网络消费者的责任,最终得出本案各方应该负担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与我们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虚拟的网络中签订电子合同,但是,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及规范条款,使得随之而产生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和研究,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本文意在对几个突出的问题重点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对比国内外的立法及审判,找到B To C电子合同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公平合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