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印证规则适用问题研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ngfusk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将“印证”纳入了法律规范,印证规则的地位在刑事司法证明中得到了权威的确认。但是,印证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却暴露出来了一些问题:印证规则过度适用,排斥自由心证的适用,违背证明规律;参与印证的证据基础不当;印证规则的适用缺乏正当化的程序机制,等等。此外,印证模式是否能界定为我国证明模式还存在着争议,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研究印证规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适用问题。在梳理印证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探究印证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而从证据收集审查、注重印证和心证结合、保障正当程序机制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对策。关于印证规则适用的理论方面,从印证规则的含义、内容及其合理性入手。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印证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印证的概念进行澄清,取得共识。印证是指利用不同证据内含信息的同一性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种证据分析方法,印证规则是这一方法在法律规范中的体现。印证规则的适用依赖于参与印证的证据数量以及参与印证的证据品质。印证规则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证据证明力审查判断的规则,主要聚焦于证明力比较薄弱的证据。二是作为间接证据定案和隐蔽性证据定案的前提条件。印证规则有其合理性,印证规则通过证据间的一致性来审查判断证据,符合认识规律的要求。该规则规范心证形成过程,保障程序正义。同时能够合理地引导裁判者思维过程,防止错案的发生,实现实体正义。对印证规则适用情况考察是探求适用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从印证规则适用的范围来看,印证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印证规则在实践中被用来审查证据能力,“印证故合法”的逻辑被大量用于证据能力的审查;印证规则被广泛用于证明力的判断,无论何种证据,都用印证规则来审查其证明力;同时印证规则也被当做证明标准来使用,以全案证据之间是否印证来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在筛选出的240件刑事案件中,关注印证规则的具体适用及其结果。从结果来看,印证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不如人意,一是表面上证据之间形成了印证,但是其中往往还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表面印证问题突出。二是虚假印证问题频发,即参与印证的证据本身就是虚假的。从印证规则适用情况中探析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我国印证规则适用中存在证据基础薄弱的问题。侦查机关为了印证的实现,不惜人为制造证据,隐匿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第二,印证规则在实践中被过度适用了,印证规则成为了证据能力判断的标准,证据规则被架空;证据证明力依赖于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依赖于“组团式”的审查判断,单个证据的证明价值被忽视了;印证被大量运用于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导致证明标准被架空。伴随着印证规则的过度适用,呈现出来的是自由心证的适用空间被大大压缩了。第三,我国印证规则适用缺乏正当的程序机制。主体参与不足,本应参与印证规则适用过程的控方和辩方未能对证据印证展开充分的说明、质疑和论证工作,印证过程更多是法官依据案卷信息自我形成的印证。印证规则的适用缺乏充分的过程。庭审本应是印证规则的适用过程,但是实践中举证、质证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展开。针对印证规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印证规则适用的优化建议。第一要完善证据收集与审查规则,建立严格刚性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证据规则,保障参与印证的证据品质;丰富证据来源,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将辩方证据作为印证的证据基础;在法律规范中明确隐匿无罪证据的程序性后果,从而减少和避免隐匿无罪证据的现象。第二要合理坚持印证规则的适用,该规则仍然是对证据证明力判断和全案证据综合判断的重要方法;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自由心证,在单个证据的审查以及案件事实认定方面加强心证功能。第三要改善印证规则适用过程,印证规则适用的过程必须以充分正当化、实质化的方式展开。改革控方批量化的举证方式,对重要证据一一举证,为法官形成证据印证与事实认定的认识奠定基础;允许并鼓励辩方充分发表质证意见;法官应当当庭认证证据,并在裁判文书中详细说明印证的形成过程。
其他文献
数控技术在现代制造工业中被广泛使用,相关研究一直为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数控技术的传统流程主要包含刀具路径规划和进给速度插补。为实现高速高精加工,人们通常将路径规划与速度插补中的若干问题转换成数理优化模型,针对工程应用问题的复杂性,采用分步迭代优化的思路进行求解,但所得的结果往往只是局部最优解。其次,路径规划与速度插补都是为了加工一个工件曲面,分两步进行处理虽然简化了计算,但也导致不能进行整体优化。
期刊
<正>对于建筑设计者来说,“在地性”是建筑对其所处的地域、地貌和地势特点、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活的回应与依赖,其实践要求是“既要经济适用,又要安全美观”。借鉴到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领域,装置艺术的“在地性”表达是回归儿童立场的实践探究,是对儿童“此年龄特点、此学习方式、此想象”等特定性艺术表达的回应,主要以“整合、递进的目标建构”为主旨、以“易得、多样的材料操作”为载体,以“体验、操作的装置内容”为主线。
期刊
物体轮廓无接触测量与重构在工业中有广泛应用,然而目前市场上低端设备价格至少数万元。基于激光三角法搭建一套经济型三维无接触扫描仪,结合数据处理和几何重构等算法实现了对物体扫描、几何重建、测量功能。相比于对照的商用扫描仪,该系统在视野范围、数据质量、重构结果与测地距离估计方面都有一定优势。同时我们的算法能有效处理金属物体反光的问题,在极端情况下具有较好表现。实验结果表明,本文的无接触扫描平台流程适用于
期刊
超级电容以高功率密度、长使用寿命、环保等特点著称。然而,工作电压低、能量密度受限、电极材料昂贵等原因,使其难以实现广泛应用。“电池-超级电容混合装置(BSH)”的出现将电化学电容器的能量密度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其中,钾离子电容器(KICs)融合了嵌入型电池和吸附型电容器的优点,兼备了成本低、能量密度高、功率密度高、循环寿命长等优势。但是,在电化学反应中,阳极与阴极之间仍存在着比容量、动力学等方面不
学位
具有锌黄锡矿结构的Cu2ZnSn(S,Se)4(CZTSSe)薄膜光伏材料以其高吸收系数、组成元素无毒环保、制备成本低等优势在光伏领域引起了人们广泛的研究兴趣。目前,CZTSSe太阳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进一步提升,最高的认证效率达到13%。然而,仍远低于CZTSSe电池的理论转换效率和已商业化的Cu(In,Ga)Se2(CIGS)太阳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对比CIGS太阳电池,导致CZTSSe电池光电
学位
证人出庭作证对法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人出庭作证既是直接言词原则的内在要求,也是公正审判的直接体现。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进行作证是诉讼程序良性运转的必要前提,而证人保护措施又是激励并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一环。隐蔽作证作为证人保护中的一种特殊作证手段,从保证作证者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等多种权利的角度出发,为证人自愿出庭作证提供了正向激励。在司法实践中,庭审环节出庭
学位
案件证据材料,是刑事诉讼各方赖以构建事实,提出指控、辩护,最终作出判决的依据。控方隐匿证据是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不收集、不入卷、不移送、不开示等手段使对被告人的有利证据失去证据作用的行为。控方隐匿证据行为侵犯了被告人的公正审判权,影响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使法庭既无法查明实质真实,又缺乏查明形式真实的正当性。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角色,控方的立场与实现公诉权、捍卫司法公正有着
学位
近年来,人们对化石能源的过度开采导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而这些以煤炭和石油为主的化石能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这就迫使人们开发和利用可替代化石能源的清洁能源。锂电池作为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的存储和转化装置备受人们青睐。在所有的锂电池中,锂氧气电池不仅理论能量密度(11400 Wh·kg-1)远大于其他的锂电池,而且它由于污染小、原料易得、造价低等优点而受到广泛关注。然而,锂氧气
学位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死刑政策。因为事关被告人的生命,所以更需要强调辩护律师的有效辩护,但我国死刑案件的辩护质量总体上令人难以满意。大多数辩护理由呈现出模板化的特点,这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更为多见。不少律师常抱怨其辩护权利没有得到足够保障,由此影响到辩护效果。有观点指出,死刑案件指定辩护准入标准过低,导致一些不能胜任辩护工作的律师进入死刑辩护领域,无法保证辩护质量。由于目前缺乏对律师辩
学位
股东派生争议可仲裁性反映的问题是当公司由于控股股东或者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作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间接损害中小股东财产权益的情形下,中小股东依据《公司法》第152条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时,由于公司与交易相对方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基于或裁或审的原则该争议应交由仲裁管辖,从而规避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而由于传统的仲裁协议效力相对性的束缚,签署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公司及其相对方,中小股东并非仲裁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