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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社会体育从1912年至新中国成立之前,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省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及组织结构也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规范到规范化的发展过程,并且在全省社会体育,在云南省体委,云南省体育协会指导协调和监督之下,共成立了36个产业体育协会和单项运动协会,积极的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20世纪20年代,云南省排球活动在昆明市巡津街邮电局后面的“海关俱乐部”开展活动;在1930年9月排球被正式列为云南省运会上的比赛项目;1931年云南省运会第一次采用9人制,有着和羽毛球相同的比赛规则。昆明市的群众排球赛事,在1950年昆明市第一届人民体育大会上举行排球赛,同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会筹委会,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体育工作者暑期学习会上,第一次介绍6人制排球竞赛规则,这与国际排联竞赛规则一致,从云南省的排球比赛开始沿用至今。云南省排球赛事改革是为我省的排球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为了提高我省整体水平、赛制的推动和运行。赛事类型的设置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分别发展了“滇池杯”、“兴滇杯”、“希望杯”、昆明市“永林杯”中小学生软式排球。中学生排球锦标赛,青少年排球锦标赛、中老年气排球比赛、“春城杯”全国业余排球邀请赛、高校教职工排球赛等各种类型的比赛。这些比赛本身运作都是根据不同群体需求进行安排;而赛制的设置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竞技排球赛制和业余排球赛制两者均以赛而制,也是它们在发展竞技比赛过程中必须经历的趋势。排球提高竞技水平的因素有很多,其中竞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现代排球的必要条件之一。赛制有利于提高赛事活动的发展,使体育比赛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同时它也是竞技比赛公平、公正、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我们不可以低估业余排球赛制对于促进群众排球普及和发展的积极作用。本文就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进行的分析和研究。以云南省各级、各类的排球竞赛制度为研究对象,探索业余排球赛制对推动排球运动发展的积极作用,例如:竞赛规程条件的放宽,多开展类似“春城杯”、“滇池杯”、希望杯”、“萌芽杯”、“高校教职工”等类型的排球竞赛,促进竞赛对赛制的推动和引领的作用。同时,了解历年赛制实施的情况,发挥赛制的宏观调控手段,引领和规范竞技比赛的发展。当然,在改革赛制的过程中,必定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具有我省、市、地方特色的竞赛体制,对云南省的未来提出适合于本省特色的赛制的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