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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预测监报显示,2010年我国农产品价格均有上涨趋势,部分农产品更是呈现剧烈波动的态势。依照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顺着这个逻辑,只要买卖双方出于自愿、彼此熟悉情况、且不是关联方,他们达成的交换价格就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比如大蒜或者绿豆的价格,即使贵得离谱,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在活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价格,就可以认定为是公允价值。但是,倘若这一市场的公允性无法保证,基于这一市场之下确认的公允价值又有何意义呢?
在2010年,疯狂的农产品再次提醒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有多重要。本文从梳理相关文献及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在农产品价格一般影响因素的规范研究上,以棉花为例,分析其在2010年剧烈波动的现状及分析。得出棉花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受供需关系、纺织品价格上涨支撑、通货膨胀、资金炒作等方面的影响。并由此提出在农产品剧烈波动下凸显的公允价值悖论,如果公允价值反映资产市场价格,那么剧烈波动的棉花价格就是其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显然不太“公允”的棉花价格就不是其公允价值,而应该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探讨资产的内在价值。本文认为公允价值本质应该反映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而不是其内在价值。因此,即使棉花价格在2010年看上去不那么“公允”,但只要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在活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价格,就可以认定为是公允价值。本文对公允价值悖论出现的原因进行阐述并提出解释,进而提出改善公允价值理论,构建公允价值框架的目标。
本文最后提出公允价值真正得以运用不仅仅要靠会计界的努力,还需要外部环境市场经济环境的支持。市场发育的好坏对于公允价值的推行影响巨大。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来说,活跃的市场与完善的理论同样重要。本文从政府、市场、农民自身等方面多管齐下提出相应措施,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定价的合理性,从而保证农产品价格的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