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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在中国的文化和生活中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一种娱乐活动,还逐渐成为一种文化的象征,而这种戏曲文化的载体—伶人,则尤为引起人们的重视。古代戏曲在经历了几个朝代的发展,至清朝建立后逐渐达到成熟。而在清代,当朝统治者在内廷和地方设立了一些戏曲管理机构,这些管理机构又在不同的程度上成为戏曲发展的契机,极大地促进了各地戏曲的相互联系。尽管戏曲起源于秦汉,但是却繁荣于清代。清朝一代,以京剧为代表的各种剧种走进了皇宫,并被多位皇帝所喜爱,并且被广大群众接受,由此研究戏曲有了一定的政治意义。那么如何看待伶人在这一时期的社会地位,就成为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近来,对这一问题展开专门的学术研究的学者比较少,也对伶人问题进入稍深的分析,因而展开对伶人生活的研究则能加强我们对清代社会史的理解。本文主要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伶人的种类。笔者鉴于演出地点和欣赏者的不同,将清代伶人分为民间职业伶人,家伶和宫伶。民间职业伶人是指没有固定演出场所和收入的流动伶人,伶人与欣赏者没有隶属关系。它的主要组织单位是戏班,伶人数量不固定,多在乡间的寺庙戏台进行演出。由于流动性较大,收入微薄,其生存较为艰辛。而家伶和宫伶则是由皇帝或官僚,富人蓄养的伶人,此二者有着浓厚的依附关系。宫伶是皇家的私有者,家伶相当于主人的奴婢、私有财产。二.伶人的生活及伶人的生存状况。主要阐述了伶人学艺过程及出科演出情况。此部分介绍了伶人在婚姻,收入和社会地位。清代伶人在社会中属于“贱民”,统治者对其做出了种种限制,使得伶人无法进入仕途,进入上层社会,伶人在内部形成了世袭婚姻,出现了“泛家族化”。三.伶人的管制。清朝统治者认为伶人演戏败坏民俗,坏人心术,很多时候民间又利用演剧看戏作为起事的途径,因而皇帝及各级官府都对伶人的演出剧目和演戏地点进行管理,加强对伶人活动的管制。同时,由于伶人演出的流动性,收入不稳定,随时有失业的危险,梨园公会随之成立,加强自身的管理和互助。四.伶人地位的变化。晚清时期西学传入国内,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和国人民权意识的觉醒,使得等级思想淡化,近代经济的发展增加了近代城市的兴起,浓厚的商业气氛推动了梨园界的改良。这些因素促使伶人地位有所转变,“贱民”向“平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