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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下开发支出、商誉和无形资产披露的新政策,系统检验开发支出占总资产比、商誉占总资产比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与股票超额回报率以及盈余质量之间的实证关系,并对比分析三者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程度。研究发现:开发支出占总资产比不仅能显著解释股票超额回报率,而且对公司盈余质量也具有显著的正向解释力;商誉占总资产比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对公司盈余质量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解释力;开发支出对公司盈余质量的解释力大于商誉,而商誉对公司盈余质量的解释力大于无形资产。 针对以上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了如下的政策性建议:对股东价值最大化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层应当积极促进和保障企业的内部研发活动;对监管部门而言,从制度上加强对开发支出信息披露的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对价值分析而言,应当重视无形资产的作用,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入,提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对会计政策制定机关而言,应及时修正相关会计准则,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商誉结构与形成原因,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价值相关信息。 最后,本文的研究为投资价值分析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新思路,同时也为我国商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尝试和一种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