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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历经数次医改,经过了资源累积阶段、市场化改革阶段与政府强力主导阶段。医药供应链发展至今,市场格局依旧错综复杂,市场竞争与管制的争论仍未停止,医改政策仍在探索之中。非典事件后出台的新医改政策建立了全民医保,逐渐取消了药品加成,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走票过票等违法行为,以上成果背后,是老龄化背景下医保缺口不断加大的新挑战。2015年起,为了肃清医疗供应链环境、降低药价以节约医保经费,医改“两票制”及集中采购等配套改革推出,并对医药行业中的竞争格局造成了颠覆性的影响,导致了全行业市场主体的竞争结构变化,在推广两票制及与之协作的集中采购制下的“双信封”评标与联盟采购政策过程中,引发了药价不降反升、药品短缺、配送环节混乱与低效等一些违背政策初衷的现实问题。本文从两票制及其相配合的集中采购等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经济学、比较法等研究方法,来评判政府对医药行业进行经济性管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通过对比典型政策试点城市已实现的政策效果与政策立法原意之间的对应情况,分析两票制与集中采购制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对竞争环境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并探究政策缺陷的成因。经分析可知,“两票制”虽然表面降低相关职能机构的监管成本,减少中间环节,但不能最终有效达到降低药价、提升药品安全质量保证的效果。“两票制”与集中采购制度共同作用下的“唯低价论”相反会打击药械生产企业生产积极性,造成药品制度性短缺的严重问题。此外,医改监管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界定不明将导致垄断与不正当竞争。从而,通过借鉴医改成果较为丰富,制度较为先进的美国、日本经验,为解决我国医改难题提供一些新思路。政府监管手段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则必然需要从政策缺陷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以问题为导向,更新监管手段与方式,提出更高效与更具针对性的解决办法。通过重塑医药供应链监管法律关系,严格界定市场准入机制及市场主体合规运行方式,明确政府监管的界限和市场介入程度,落实对医药供应链主体制度性的激励与权利保护,使得政策具有稳定预见性,减少政策的随意性与对市场自由竞争与演化的负面作用,以成本更低,更治本的方式营造公平高效的竞争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