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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活动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至关重要。然而金融创新一直被认为不具备可专利性,因而专利保护在金融领域长期不被重视。电子信息时代背景下,商业方法可专利被认可离不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为提高竞争力,金融机构不断采用新技术、新的商业方法。为保护其创新不被竞争对手模仿,稳固竞争优势,金融机构对于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尤其重要。本文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商业方法专利理论等理论,研究了不同专利法律制度下金融企业专利行为特征以及金融机构利用专利进行保护行为等,然后在对美国的典型金融商业方法专利案例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各国纷纷设立不同的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为本国金融企业专利保护行为提供了法律基础。论文对美国、欧盟和我国的商业方法专利制度框架和审查实践进行研究并分析了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对金融企业专利行为的影响。其中,美国对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授权标准最为宽松,而欧盟主要是因为其关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技术性要求,授权更为严格。欧盟商业方法专利制度影响深远,在很大程度上,我国的专利法律制度借鉴了欧盟的标准,只是在具体审核实践中比欧盟更为严格。商业方法专利法律制度严重影响金融企业的专利行为。在此背景下,属美国在金融领域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最多,金融企业积极运用专利策略进行自我保护。目前,从专利动机角度考察,金融机构的专利申请主要是保护自己的创新产品不被模仿。经过案例分析总结出目前主要的金融商业方法专利保护战略有防御型专利保护战略、进攻型专利保护战略和专利许可战略。而专利许可战略可以保护专利产品不被模仿从而获得竞争优势,更多的是通过专利许可赚取收入,获得额外收益。相比于其他行业,金融企业更容易作为被告,遭受专利诉讼。随着我国加入WTO和《金融服务协定》的逐步履行,中资机构及早进行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维持金融企业竞争优势在金融领域即将全面开放的中国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