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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的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借助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修改后的夫妻财产制度进行研究,提出了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尚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针对司法实践中在夫妻财产制度方面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解决对策,本文约45000字,除前言和结语外,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夫妻财产制度概述,主要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变化研究和对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即夫妻共同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约定财产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第二章为现行夫妻财产制度成功与不足。主要立足于对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审视,对现行夫妻财产制度进行科学的认识,其成功之处主要是相对于1980年《婚姻法》而言的,而不足指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情况和夫妻财产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复杂化,不能与相关的配套法律的规定相一致,不能解决夫妻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夫妻财产问题等原因,而暴露出的现行《婚姻法》的相关内容的固有的不足之处。主要从原则性的规定、体系结构和内容上进行探讨。第三章为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主要就第二章所指出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局限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立法建议。同时,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体系结构进行探讨,使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第四章为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夫妻财产的多样性变化以及个人权利意识的加强,夫妻之间财产问题的复杂性也增强,这种变化了的、复杂的夫妻财产问题的解决也给我国现有的夫妻财产法带来了挑战。许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无法从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找到法律依据,必须通过法官的智慧和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出合理的判决,因此,有必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看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成熟,夫妻财产制为了实现其终极价值目标——男女平等以及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必定要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