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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大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与“新网络安全观”两大顶层设计并轨的趋势下,宗教网络舆情发轫于互联网浸泡宗教生态的新时代洪流,对其的学术研究也逐渐收束于“互联网+”发展与社会风险治理的拉锯战中。本文试从分析米切尔评分法的适用逻辑上切入,结合宗教网络舆情的实际对其利益相关者的多维特征重新定义,从“合法性”、“权力性”、“紧迫度”、“介入度”四个维度将宗教网络舆情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归为三大类型,并阐述了具体的类型主体,得出宗教网络舆情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复合性、动态性、递增性的结论。本研究描述了宗教舆情从现实发展的历史脉络,以宗教法律法规为基础寻求对宗教舆情的法制轨迹。从实际案例中系统剖析出宗教网络舆情的三个特征:群聚跨界性及不平等性、信仰的纽带性、冲突的异化性。本文围绕利益相关者的分析对舆情主体的缺失要素展开困境与成因分析。在梳理出了整个法制背景对宗教舆情的规定不足,在新《宗教事务条例》验证阶段缺乏内容和形式地相匹配。主流媒体作为网络平台的构建者其权力不断被稀释,继而由不断涌入的意见领袖所拆解,导致了舆情走向的不明朗。大众网民在关乎自身利益的事件的紧迫性上没有得到诠释,社会缺乏普遍的素质、责任、诚信。宗教对于互联网的新模式,其影响力在逐渐缩小,而且有被极端主义、渗透主义抹黑的危险。政府作为回应者的角色,其介入的时间与效率都严重不足,导致对整个舆情的治理都显得软弱无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宗教问题事关国家兴衰”的时代命题,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提出宗教网络舆情治理的协调策略,挖掘多方搭建治理框架的现实可行性。从完善法制框架,提高整个舆情治理的合法浓度,到恢复网络建设者们的权力与职责,重塑大众网民的道德素养与参与责任,提高社会主义宗教的影响力。从政府的介入效率上下手,从多个方面提出治理对策。本研究提出,对宗教领域网络舆情的管控需要全新的多边视角,共同建构舆情治理策略,丰富舆情治理手段,増强整个社会的舆情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