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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进社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主体之一,并且因为其本身性质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文章选取深圳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P进驻的D社区作为个案,笔者以实习社工身份进入D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通过与中心其余社工一起提供各项社区服务,实行参与式观察,并对社工开展社区服务的过程以及社工如何协调与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的关系,配合完成社区服务过程中的互动方式进行记录,同时也关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工如何与社区中其他社区治理主体进行沟通和协调,一起参与社区治理的有关事务。实习结束后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等方法对D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社工进行访谈,结合社工提供服务的各项记录资料,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中,与政府、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包括社区居委会在内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内企业、社区居民的协同关系进行分析,再具体对深圳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进行描述分析,包括参与内容、参与途径和协同效果等,在这个过程中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担任了服务提供者、协调者、促进者等角色,指出深圳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角色身份问题;与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内企业、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问题;提供社区服务过程中的资源问题;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自身能力问题。最后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提出深圳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其他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其中包括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服务型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协调相关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增加对社工机构开展社区服务的支持力度以及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自身能力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