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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员工因无意中的疏忽造成社会重大事故时,许多国家的检察官会对此提起刑事诉讼。对于员工疏忽是否该定罪的问题,支持者认为定罪的威慑作用有利于防止灾难性事故;反对者担心定罪会产生某种激励导致员工和企业会在后续的事故调查中分享关键信息。 本论文中,我们建立了一个跨期的“疏忽—定罪”模型,该模型用于分析员工疏忽造成社会重大事故是否应该刑事定罪的问题。我们发现,刑事定罪能够通过改变员工的激励模型来阻止因疏忽造成的事故。通过激励员工更加勤奋工作降低事故期望损失,企业能够降低事故责任风险且社会福利得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