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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的指称问题一直是逻辑学家、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关注焦点,特别是现代,这一问题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先后形成了名称指称的描述理论、历史因果理论。本文就是以名称指称理论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探讨了这两种不同的名称指称理论的贡献和不足;另外一个方面也希望通过本文对名称指称理论的研究和梳理,可以更好从整体上把握名称理论的发展方向。代表描述理论的哲学家主要有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塞尔等人,他们认为名称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专名和通名实际上一些缩略的和伪装的摹状词,名称的外延是由名称的内涵决定的,或者说名称的指称是由名称的含义决定的。代表历史因果的哲学家是克里普克和普特南,他们以“命名仪式”来解释专名的形成,否认专名和通名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含义,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他们认为我们在给事物命名的时候,不是依据我们对名称的意义的了解,而是依据这个专名与某种命名活动的因果联系。不过,作为这两种理论,都有各自的价值和缺陷。本文分五个部分对名称的指称理论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分析探讨名称理论产生的历史渊源,以及穆勒的名称指称理论。第二部分分析探讨了名称指称的传统描述理论,主要包括弗雷格,罗素名称指称理论以及簇描述理论。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探讨了名称指称的历史因果论,研究了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对此问题的观点。第四部分内容是探讨两种指称理论的哲学影响,这一部分主要是对两种理论的比较以及各学者对这两种理论的观点和态度。第五部分是对两种指称理论的评价和分析,分别研究了两种指称理论的价值与贡献,两种指称理论的困难和缺陷,笔者在研究这一问题的基础上,也提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哲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