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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具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及保持劳动力市场相对稳定的功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成为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主导的用工模式。我国也在积极推广该制度以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严重的问题,实现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
但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我国劳动力市场两级分割、城乡分割的特殊情况存在诸多不契合之处,使得我国对劳动力市场宏观调控的成效并不明显。
本文通过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世界各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革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三项措施:
一、建立对劳动力市场的分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措施的针对性:以二级劳动力市场为适用重点,并且排除对部分流动性较大行业的适用。
二、建立合理用工模式,实现宏观调控措施的软着陆:肯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空间,促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化。
三、放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增加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