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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为银行业的运营和管理制定了规范性的条款,在很长的时期内为世界银行业的有效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复杂化,巴塞尔协议中的种种不足开始显露,人们逐渐认识到巴塞尔协议已经不能满足有效监管银行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更加全面、有效的巴塞尔协议II的诞生就迫在眉睫了。2004年底,经多番研究和修改,巴塞尔协议II最终出台。巴塞尔协议II在继承巴塞尔协议I的基础上,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发展创新。这些发展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最低资本充足率、市场约束、金融监管。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善了当前银行业监管不力的局面。2007年以来美国的次贷危机使我们看到,银行业在这场金融风暴中,显得那么脆弱无力。这让人们开始对巴塞尔协议II及其可操作性产生了质疑。2010年年底,巴塞尔协议Ⅲ诞生,旨在完善巴塞尔协议II的缺陷,结束关于巴塞尔协议II的争论。通过学习和研究,我认为巴塞尔协议Ⅲ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巴塞尔协议II的不足,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而这些问题将会成为阻碍巴塞尔协议Ⅲ有效运行的危险隐患,因此巴塞尔协议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本文共五章,引言中阐明了选题背景及意义,本文的创新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简述了巴塞尔协议II的产生意义及创新之处,第二、三章,分析巴塞尔协议II的不足,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举证来说明巴塞尔协议II存在的不足。第四章,提出完善建议。最后,分析了巴塞尔协议Ⅲ对巴塞尔协议II的改进以及巴塞尔协议Ⅲ的不足,最后尝试分析了巴塞尔协议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