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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为解决原STAQ、NET两网系统国有企业法人股和主板退市股票流通难题,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老三板”正式设立。2006年1月16日,为吸引大量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提升三板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出台,被称为“新三板”。2013年1月16日,为进一步提升新三板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响应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号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截止2014年2月,新三板共有646家挂牌公司,很快突破1000家,随着市场发展的日益深化,新三板也暴露出四大突出问题:流动性差;业绩分化大、波动大;估值平稳且整体偏低;融资难、分化大。四大问题凸显交易制度的重要性,新三板已明确规定引入做市商制度,并即将进入仿真测试,但毕竟处于实施过渡阶段,具体细则尚未出台。本文第一对做市商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从交易制度的发展沿革分析了竞价交易制度、传统做市商制度与混合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重点从做市商的报价规则、定价理论、风险管理、监管保证等方面分析了做市商制度内外部的运行基础;并介绍了做市商制度对于场外交易市场的独特优势,为后面新三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构建做了理论铺垫。第二介绍了海外发达场外交易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实践,在归纳总结其经验的基础上,得出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自律性监管、宽松的融资环境是对包括新三板在内的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健康发展的关键。第三从问题分析和价值分析的角度阐述了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市场的重要性,是新三板市场价格发现的核心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保证。第四在前面三点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做市商制度的整体框架和现有规定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对我国新三板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包括:做市商制度的模式选择、做市商的准入退出、做市商的权利义务、做市商的风险管理和做市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