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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制度下,检察机关提出量刑意见不再是一家“独裁”而是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具结书,这也成为了该制度的关键和核心的一个环节。量刑建议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该制度目的的实现与否,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高质量的量刑建议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激励其尽早认罪伏法,树立司法权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达到恢复性司法的目的。但实践中,因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经验不足、被害人因素变动大、值班律师参与量刑协商形式化、从宽幅度标准不明等原因导致检察机关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出现了障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进行研究。本文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为切入点,对调研的数据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我国基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问题的探究,解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前面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完善建议,以期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有所帮助。本文分四章进行研究:第一章以D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为参照物,分析量刑建议适用中出现的问题。以D区检察机关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调研数据为依据,对数据进行梳理与统计,进而分析并折射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规范化不足、量刑协商形式化和精准度不高。主要在量刑指导规范尚不统一、从宽标准不明、缓刑适用方式不当、罚金数额不确定、被追诉人自愿性不足以及值班律师参与形式化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以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详细从检察机关自身原因、立法方面的原因以及法院方面的原因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的特殊性。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取向和意义着手,论述了该制度和量刑建议的理论,分析了量刑建议的必要性,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的新特点。第四章针对实践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中出现的问题,就如何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质量,从实际出发,针对第一章的问题给出针对性的建议,创设性的提出了附条件量刑建议、值班律师辩护人化制度、财产保证金制度等新观点,希望能够解决上述问题。